离婚和婚姻财产结算的中央潜在概念之一是叫做的 公平分配。公平分配,这是必需的 佛罗里达州法院,意味着每个配偶都应该收到玛丽利亚房地产的公平部分,每个都应分享婚姻资产和婚姻负债。在一个 最近的情况,第四届DCA拒绝了审判法庭’S 401(k)的划分,因为它不公平地分享了双方之间所得账户,而无需同样分享未偿还账户贷款的财政义务,这对夫妇在婚姻期间撤出。
2011年,一对夫妇接受了调解,以达成关于其财产分配的协议,作为离婚的一部分。在解决丈夫’S 401(k)账户与他的雇主,这对夫妇同意妻子将收到一半 “从2008年1月1日起从婚姻之日累计的金额。”该协议还表示“在婚姻期间采取的贷款和[提款]将被考虑在分发目的中进行偿还。”
然而,合格的国内关系令(QDRO)审判法院进入,曾表示妻子’分布将是“未偿还贷款的价值不降低。”结果,妻子收到了47,505美元的款项,而丈夫’余额的余额,在未偿还的贷款中超过30,000美元,低于13,700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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